如何制定试验机管理制度(二)
3.3.3 试验机购进后,进行验收和计量检定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3.4 试验机的运输、搬动。
3.4.1 试验机在送检或固定实验室之外的场外进行检测工作时,要轻搬轻放,确保亏无一失,运关距离较远的检测进行防震、防冲击措施,般动时注意防倒置。
3.4.2 试验机在搬运前将可活动的部件拧紧,并采取相应的防护、固定措施。搬运过程中重要保护好检定标识、防止丢失、破损。
3.6 试验机的贮存和使用环境。
3.6.1 测量工作现场使用人应保持试验机的清洁卫生、干燥、无积尘、积水、油污。
3.6.2 试验机贮存场所应保持干燥、通风、无积尘。
3.7 试验机使用
3.7.1 试验机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不准超功能,超范围、超检定周期使用。
3.7.2 使用人发现试验机偏离校准状态时,应及时报质检部,并重新用经确认合格的试验机评价已补测量结果的有效性,并对该试验机时行重新校准,上述评价、校准、重新测量的过程和结果记录在《测量设备偏离处理记录》中。
3.7.3 试验机上都应在明显部位作明确标识,用三种颜色标识表明试验机的校准状态,并注明有效期;
(a)合格证(绿色):
计量检定合格者;
不必检定,经检查功能正常者(如计算机、打印机)
无法检定,经比对或监定知用者。
(b)准用证(黄色):
试验机,丧失非检测功能;
但检测所用功能校准合格者:
非检测所用量程度不合格:但检测用量程精度合格者:
降级使用者
(c)停用证(红色);
损坏和检定不合格者;
性能无法确定者。